一、离婚后二人的债务怎么判
离婚时债务的判定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举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具体判定时,法院会综合审查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若债务性质存疑,主张为个人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但该协商对债权人无对抗效力。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后可依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共同意思表示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短信确认、补签等)或有其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常规开支)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
3.超出日常需举证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需特别注意: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如赌博、个人挥霍等)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意思表示形式不限书面,口头或电子确认亦有效。
三、离婚共同债务认定条件有哪些
离婚共同债务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一起在借条上签字。
2.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开支。
3.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双方共同参与经营的企业所负债务。
当探讨离婚后二人的债务怎么判时,除了基本的债务判定,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分割后,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另外,对于一些在离婚时未发现的债务,后续出现又该如何处理。这些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处理起来也较为复杂。如果你正面临离婚债务相关的困扰,或者对离婚债务的判定、后续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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