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诉一般需披露。因为控股子公司涉诉是重大事项,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或投资者决策。
2.当涉诉事项达到一定标准,像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上市公司就得披露。
3.披露内容涵盖诉讼基本情况、涉诉金额、可能影响等。
4.若不按规定披露,上市公司会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诉通常需披露,这是因为控股子公司涉诉属于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或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当涉诉事项达到一定标准,像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上市公司必须披露。披露内容涵盖诉讼基本情况、涉诉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3.若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会面临监管部门处罚。为避免此类情况,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控股子公司涉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涉诉事项达到标准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
结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诉通常需披露,涉诉事项达一定标准时上市公司有披露义务,未按规定披露会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法律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要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控股子公司涉诉属于影响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或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当涉诉事项达到如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标准,上市公司必须进行披露,披露内容涵盖诉讼基本情况、涉诉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若上市公司未按此规定披露,就可能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如果您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机制,明确控股子公司涉诉信息的收集与上报流程,确保能及时获取涉诉信息。
(二)当控股子公司涉诉时,上市公司要严格对照披露标准,如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判断是否需要披露。
(三)若需披露,应全面准确地披露诉讼基本情况、涉诉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避免因未按规定披露而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专业解答上市公司担保披露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及时,避免虚构、误导、遗漏;对各类投资者公平披露,确保公平公正;将披露文稿及备查文件提交至注册地证监会备案审查。
专业解答公众公司发布公告需遵守:早间披露时段为上午7:30至8:30,午间披露时段为中午11:30至12:30,盘后披露时段为下午3点至晚上7点,公共假期后首个工作日下午1点至5点。
专业解答上市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业绩预告:年度财报须在次年4月30日前公布,首季财报也需在此之前提交;半年度财报需在8月30日前发布,第三季度财报则须在10月31日前上交。违规公司可能面临停牌、ST标记、暂停交易甚至取消上市等严厉处罚。
专业解答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需在翌年至4月30日公布年度财务报告,至8月30日提交半年度财务报告。跨季度公司需在4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第一季度报告,至8月30日提交第二季度报告,10月1日至10月31日提交第三季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专业解答中报公告发布时间受企业规模、商业模式、财务健康等多种因素影响。各行业公司在公示时间上表现不一,快速消费品行业需迅速披露,而重资产、周期性行业可能需更多时间。报告时间还受监管部门指示和规定影响。确定中期报告公告时间需综合考虑企业实际状况和法规政策。投资者应关注公司综合财务、经营态势及未来发展趋势。
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是需要披露定期报告的,需要披露的定期报告有第一季报、第三季报、中期报告和年报等,其中: 1、上市公司的年报需要在1-4月份编制完毕; 2、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需要在7、8月份编制完毕; 3、上市公司的第一季报需要在4月份编制完毕,第三季报需要在10月份编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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