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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余** 江苏-苏州 补偿标准咨询 2025.06.23 04:30:52 457人阅读

出让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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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出让土地征收补偿具有明确法律规定,旨在给予土地使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确保其生活水平与长远生计。
(2)补偿内容丰富,涵盖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权属的补偿;安置补助费,保障被征地者生活;还有针对地上物与青苗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对于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以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标准,保证了补偿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提醒:
出让土地征收补偿情况复杂,不同地区政策有差异。若遇到征收补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6-23 09: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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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者应及时了解补偿政策,向征收方索要详细的补偿方案说明。
(二)对自身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进行详细登记和拍照留存,以便在补偿核算时有据可查。
(三)若认为补偿不合理,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5-06-23 08:1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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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土地征收有补偿,征收时要给土地使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补偿内容一般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土地补偿费补土地权益,安置补助费保生活,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地上物。
3.征收国有出让土地,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类似房产市场价。

2025-06-23 07: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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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出让土地征收有补偿,补偿包含多方面内容。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出让土地时,需给予土地使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内容丰富,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还会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地上建筑物、农作物等。若征收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遇到出让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23 06:1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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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征收应给予合理补偿。这是基于保障土地使用者权益、维持其原有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的考量。

补偿涵盖多方面内容。首先是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补偿;其次是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者生活;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地上建筑物与农作物等。对于农村征收,还会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若征收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为确保补偿合理落实,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操作,科学评估各类补偿价值。同时,要保障被征收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其了解补偿标准和流程。此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补偿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2025-06-23 04:42: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征用与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土地转让有两种情况: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出让金与征地费有什么区别征地款和土地出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征地款是政府实施土地征收付给农民的,土地出让金是开发商买地时交给政府的。在土地管理法没有修订之前,这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在土地管理法修订没有完成之前会按原规定执行。如果修订后土地管理对此进行了修改,那是另外回事,现在谁都没有看到过修订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什么区别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经济学上,对于地价的权威定义则是: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预期收益的购买价格,即地租的资本化。这说明,土地出让金是一定年期的土地租金的资本化;深入地说,土地出让金是以后一定年期内每年土地租金的贴现;更进一步说,对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来说,土地出让金是对一定年期土地租金的提前预收,而对于土地使用权租用方来说,土地出让金是对一定年期土地租金的提前预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4]征地费征地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立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切实建立并落实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土地征用与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土地转让有两种情况: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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