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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商铺营业损失如何计算

王** 浙江-绍兴 房屋拆迁咨询 2025.06.22 15:29:23 448人阅读

拆迁商铺营业损失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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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商铺的营业损失即停产停业损失,各地计算方法不同,常见的有:
一是按房屋总体价值比例算,当地政府会规定如5%-10%的比例来定补偿额。
二是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0-500元这类标准。
三是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结合前几年平均利润和停业期限补偿。
四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综合经营状况、预期收益等确定补偿。
被拆迁人要提供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材料确定合理补偿。

2025-06-22 20: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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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拆迁商铺营业损失即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多样,包括按房屋总体价值比例、营业面积、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且被拆迁人需提供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房屋时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各地计算该损失的方式不同,按被拆迁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计算,是由当地政府明确具体比例,以此算出补偿额;按营业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确定补偿金额标准;按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是以商铺前几年平均经营利润结合停产停业期限确定补偿;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则是综合考虑商铺经营状况、预期收益等因素给出合理补偿评估值。为合理确定补偿,被拆迁人需提供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如果您在拆迁商铺营业损失补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22 18:5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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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商铺营业损失常见计算方法多样,不同地区会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适方式。按被拆迁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计算,由当地规定比例,能快速确定补偿额;按营业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固定金额补偿,较为直观;按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基于前几年平均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期限,能反映实际经营情况;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综合多因素给出合理值,更具专业性和准确性。
2.为合理确定补偿,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积极提供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当地政府应明确各计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减少争议。被拆迁人若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鉴定,保障自身权益。

2025-06-22 18:1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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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拆迁商铺营业损失也就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多样。按被拆迁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计算,由当地政府规定比例,这种方式以房屋价值为基础确定补偿,较为直观。
(2)按营业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设定金额标准补偿,操作相对简单,适用于能清晰界定营业面积的情况。
(3)按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基于商铺前几年平均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期限确定补偿,能较好反映实际经营损失。
(4)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综合多方面因素给出合理补偿评估值,较为科学全面。

提醒:被拆迁人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不同案情补偿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6-22 17:5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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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当地有按被拆迁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计算的规定,可参照该比例计算营业损失补偿,如规定比例为房屋价值5%-10%,按此算出补偿额。
(二)按照营业面积计算时,以每平方米规定的金额标准来确定补偿,例如每平方米补偿200-500元。
(三)以商铺前几年平均经营利润为基础,结合停产停业期限,按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补偿。
(四)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由其综合考虑商铺经营状况、预期收益等因素给出合理补偿评估值。
(五)被拆迁人应积极提供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能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确保补偿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5-06-22 17:08:45 回复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停产会停业的损失应该由征收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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