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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征收怎样补偿

罗** 宁夏-石嘴山 补偿标准咨询 2025.06.22 12:29:04 301人阅读

出让土地征收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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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依据被征收土地原用途和当地综合地价确定,这笔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产值计算,它们都归所有者,是对土地上已有经济价值物的补偿。
(3)安置补助费:为安置因土地征收造成的多余劳动力而设,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出让土地用于经营性项目,会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同时,征收补偿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提醒:被征地者要了解各项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若对补偿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06-22 15: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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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及当地综合地价确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产值计算,归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土地征收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四)若出让土地用于经营性项目,需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5-06-22 15:0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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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土地原用途和当地综合地价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按实际价值,青苗按一季作物产值,归所有者。
3.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多余劳动力,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算。
4.停产停业损失:出让土地用于经营性项目时补偿,依经营效益和期限等定。
征收补偿要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和长远生计。

2025-06-22 14:3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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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出让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若用于经营性项目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且征收补偿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让土地征收补偿各方面都有明确界定。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及当地综合地价确定,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青苗按一季作物产值计算,二者补偿归所有者。安置补助费针对因土地征收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若土地用于经营性项目,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遇到出让土地征收补偿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22 14: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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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征收补偿主要涵盖四方面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若用于经营性项目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补偿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地者生活与生计。
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及当地综合地价确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实际价值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产值计算,均归所有者。
3.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多余劳动力,根据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
4.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出让土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为保障被征地者权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标准计算补偿,做好资金发放与安置工作;被征地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合理诉求。

2025-06-22 13:45:4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征用与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土地转让有两种情况: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出让金与征地费有什么区别征地款和土地出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征地款是政府实施土地征收付给农民的,土地出让金是开发商买地时交给政府的。在土地管理法没有修订之前,这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在土地管理法修订没有完成之前会按原规定执行。如果修订后土地管理对此进行了修改,那是另外回事,现在谁都没有看到过修订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什么区别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经济学上,对于地价的权威定义则是: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预期收益的购买价格,即地租的资本化。这说明,土地出让金是一定年期的土地租金的资本化;深入地说,土地出让金是以后一定年期内每年土地租金的贴现;更进一步说,对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来说,土地出让金是对一定年期土地租金的提前预收,而对于土地使用权租用方来说,土地出让金是对一定年期土地租金的提前预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4]征地费征地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立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切实建立并落实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土地征用与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土地转让有两种情况: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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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8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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