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中介合同的核心是中介提供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没有书面看房协议,也不意味着中介与客户不存在中介服务关系。
(2)在无看房协议的情况下,若中介有聊天记录,可显示与客户就房源进行沟通;带看行程安排能证明为客户带看房屋;证人证言也可作为旁证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中介与客户存在服务关系,且客户利用其提供的房源信息绕过中介私下交易,就构成“跳单”违约。
(3)当构成“跳单”违约时,法院会支持中介诉求,中介可要求客户支付报酬及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中介应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客户在接受中介服务时,要明确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中介要积极收集证明与客户存在中介服务关系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能反映双方就看房及购房事宜的沟通情况,带看行程安排可证明带客户实地看房,证人证言若有其他人员见证带看过程也能作为证据。
(二)若能证明客户利用了自己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绕过自己与房主私下交易,就可认定构成“跳单”违约。
(三)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中介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客户支付报酬以及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1.中介即便没和客户签看房协议,被“跳单”也能起诉。中介合同是中介帮忙找签约机会,客户付报酬的合同。
2.没书面协议,中介若能拿出聊天记录、带看安排、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和客户有服务关系,且客户用其房源信息私下和房主交易,构成“跳单”违约,法院会支持诉求。
3.没签协议不意味着不能维权,中介可收集证据起诉,让客户付报酬并担责。
结论:
中介被跳单即便没签看房协议也可能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使没有书面看房协议,只要中介能通过聊天记录、带看行程安排、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证明与客户存在中介服务关系,且客户利用其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绕过中介与房主私下交易,构成“跳单”违约,法院会支持中介诉求。这意味着没签看房协议不代表中介不能维权,中介可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客户,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在中介服务中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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