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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应当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李** 吉林-松原 司法鉴定咨询 2025.06.12 00:51:09 370人阅读

刑事案件应当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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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超出业务范围、技术条件时,由于其本身的鉴定能力存在问题,会使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所以这种情况下应重新鉴定。
(2)鉴定人应回避却未回避,可能导致鉴定意见受主观因素干扰,无法保证公正客观,因此可以重新鉴定。
(3)检材虚假或被损坏会直接影响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必须重新鉴定以获取准确结果。
(4)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表明鉴定过程或结果存在重大瑕疵,可启动重新鉴定。
(5)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能提出合理理由,司法机关会审查决定是否重新鉴定,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申请重新鉴定要注意提供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6-12 06: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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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案件中,符合特定条件可进行重新鉴定,当事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理理由时可申请,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鉴定: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超出业务范围或技术条件;鉴定人应回避却未回避,可能影响鉴定意见公正性;检材虚假或被损坏影响鉴定结果;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能给出合理理由,可申请重新鉴定,最终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启动。重新鉴定制度保障了司法的公正与准确,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如果遇到刑事案件中对鉴定意见存疑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2025-06-12 04:3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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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重新鉴定是为保障鉴定结果公正准确。当出现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超出业务范围或技术条件,鉴定人应回避未回避,检材虚假或被损坏影响鉴定意见,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以及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时,都应重新鉴定。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确保其在业务范围内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障鉴定的公正性。
-对于检材要妥善保管,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当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并提出合理理由时,司法机关应认真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鉴定。

2025-06-12 03:0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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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超出业务范围或技术条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二)当发现鉴定人应回避却未回避,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申请重新鉴定。
(三)若有证据证明检材虚假或被损坏影响鉴定意见,应立即向司法机关反映要求重新鉴定。
(四)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可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重新鉴定。
(五)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能提出合理理由,可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等待审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06-12 01:4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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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鉴定机构或人员无资质、超业务范围或技术条件,需重新鉴定。

2.鉴定人该回避却未回避,鉴定意见可能不公正,可重新鉴定。

3.检材虚假或损坏影响鉴定结果,要重新鉴定。

4.鉴定程序违法、依据不足或不能作证据的,可重新鉴定。

5.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理由合理,可申请,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

2025-06-12 01:24: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当事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可以吗司法鉴定是可以重新鉴定的,只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一方面是鉴定程序违法,当事人感觉不公正;二是鉴定标准混乱,当事人不能信服结论正确性;三是鉴定程序不透明鉴定时间过长,鉴定结果客观真实性受怀疑;四是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专业性正确性难以让普通人理解;五是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违法执业现象多发。以上五种情况,是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出发点,也是我国司法鉴定的现状表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二、司法鉴定人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您好,针对您的当事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可以吗问题解答如下,一、当事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可以吗司法鉴定是可以重新鉴定的,只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一方面是鉴定程序违法,当事人感觉不公正;二是鉴定标准混乱,当事人不能信服结论正确性;三是鉴定程序不透明鉴定时间过长,鉴定结果客观真实性受怀疑;四是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专业性正确性难以让普通人理解;五是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违法执业现象多发。以上五种情况,是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出发点,也是我国司法鉴定的现状表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二、司法鉴定人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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