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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房二卖中经手人责任要依据不同情形判定。若经手人为中介等第三方,在明知存在一房二卖还促成交易时,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中介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致当事人受损,就需赔偿。
2.若经手人是卖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责任由卖方承担;要是超越代理权限或与卖方恶意串通进行一房二卖,经手人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
3.若经手人不知情,一般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中介等第三方应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尽职调查房源信息;卖方代理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超越权限或恶意串通;买方在交易中要增强风险意识,多方核实房源情况。
2025-06-11 18: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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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经手人若为中介等第三方,当明知存在一房二卖仍促成交易,由于中介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信息,这种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若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就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经手人作为卖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时,一房二卖责任由卖方承担。但如果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该行为,经手人与卖方要承担连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
(3)若经手人对一房二卖不知情,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提醒:交易中要确认经手人身份及权限,若发现一房二卖情况且经手人有过错,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责任认定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1 18: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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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经手人是中介等第三方,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提供真实信息,若明知一房二卖仍促成交易,需对当事人损失进行赔偿。所以中介应加强对房源信息核实,避免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二)若经手人是卖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时,应规范操作。若超越代理权限或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一房二卖,需与卖方一起对买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明确自身代理权限。
(三)经手人应尽量了解交易情况,避免在不知情情况下参与一房二卖交易,以防产生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5-06-11 17:1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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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经手人为中介等第三方,明知一房二卖仍促成交易,因其应诚信提供真实信息,故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若经手人是卖方代理人,在授权内行事,责任归卖方;若超权限或与卖方恶意串通,二者承担连带责任,买方能要求共同赔偿。
3.若经手人不知情,一般无需担责。
2025-06-11 16:2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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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房二卖中经手人责任依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担责,可能不担责。
法律解析:
若经手人是中介等第三方,知晓一房二卖仍促成交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中介有义务提供真实信息,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致当事人受损,应进行赔偿。若经手人是卖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责任由卖方承担;若超越权限或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一房二卖,要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其共同赔偿损失。而若经手人不知情,通常无需担责。若遇到一房二卖涉及经手人责任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11 16:16: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