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西区法律咨询 > 河西区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为多少天内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为多少天内

周* 天津-河西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6.09 11:23:13 371人阅读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为多少天内

其他人都在看:
河西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河西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逮捕羁押最长期限因多种因素而不固定,若算上所有可能情况可达数年。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延长两个月。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能有羁押情况。
1.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延期。
2.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羁押期限的审查和监督,防止超期羁押。
3.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025-06-09 18:12: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到了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针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在前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
(3)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还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4)除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能存在羁押,综合所有情况,逮捕后最长羁押期限没有绝对固定天数,可能达数年。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羁押期限的适用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09 16:39:16 回复
咨询我

(一)犯罪嫌疑人应了解不同阶段的羁押期限规定,在被超期羁押时及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二)家属可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与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保持沟通,若发现超期羁押情况,协助犯罪嫌疑人维权。
(三)律师应积极履行职责,在各阶段监督羁押期限,一旦出现超期情况,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5-06-09 14:49:55 回复
咨询我

1.一般情况下,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如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等,上述期限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3.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满还未侦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4.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能羁押。逮捕后最长羁押期不固定,全算上可能达数年。

2025-06-09 13:40:3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逮捕羁押最长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没有绝对固定天数,算上所有可能情况可达数年。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还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另外,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也可能有羁押情况。所以,综合各种可能情形,逮捕后最长羁押期限跨度大。如果大家遇到涉及逮捕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06-09 12:48:51 回复

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多久,最长期限又是多久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阶段办案期限如下所示:(一)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二)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三)审查期限1、审查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三)审判期限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逮捕后羁押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

    专业解答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最长羁押期限为七个月。通常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三个月,再经批准可延长至五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再延长两个月。羁押期限旨在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24.07.29 237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