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我的名字开了另外一个公司,然后在银行开了一个户,用我的那个户头收钱
公司用我的名字开了另外一个公司,然后在银行开了一个户,用我的那个户头收钱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5-06-09 09:49:53 回复
公司用你名字开公司并开户收钱有风险。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可能担责。你可先和公司沟通,要求停止这种做法并变更登记。若公司拒绝,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你不知情的证明、公司让你挂名的聊天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公司消除影响。
2025-06-09 00:06:22 回复律师解析 套现,套取现金的简称,一般是指用违法或虚假的手段交换取得现金利益。 多用于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证券套现等。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 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 专门从事刷卡套现的人或单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开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信用套现本身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持卡人在额度内进行套现,并且按时偿还套现款的,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是恶意套现不还的,可能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套现1万元以上,并造成如下后果之一的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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