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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若认为需逮捕,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2.通常,公安机关要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审查。特殊情况,提请时间可延长1-4日。
3.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
4.检察院接到申请后,需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
2025-06-08 21: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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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认为需逮捕的人,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拘留后三日内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接到提请书后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这一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既给予公安机关必要的侦查时间,也确保检察院能及时审查作出决定,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2.为确保该程序有效执行,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提升侦查效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据收集和提请工作。检察院需高效审查,确保在七日内作出准确决定。同时,应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时间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06-08 21:4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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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需逮捕的人,一般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书七日内作决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和逮捕程序有严格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三日内提请审查可及时判断是否需逮捕,避免不必要羁押。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时间,能让公安机关有更充足时间收集证据。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因其案情复杂,延长至三十日有助于全面侦查。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可保证司法效率。若大家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6-08 21: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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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时,通常要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这是一般的时间要求,保证了司法程序的基本效率。
(2)存在特殊情况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这种弹性规定能应对一些复杂的案件情况。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考虑到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调查难度。
(4)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确保司法审查环节的及时性。
提醒:
案件情况不同,拘留和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适用有别,建议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6-08 20:4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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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应在常规情况下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需严格遵循此时间规定,确保程序合法。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可将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延长一至四日,要准确判断特殊情况并做好记录和说明。
(三)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将提请审查时间延长至三十日,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该类情形。
(四)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应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超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06-08 20:26: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