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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看守所后人员一定会坐牢吗

刘** 吉林-辽源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6.04 09:34:48 317人阅读

移送看守所后人员一定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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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看守所后人员不一定会坐牢,被移送至看守所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措施,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羁押手段,并非最终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包含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若侦查机关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不起诉;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若认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会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无需坐牢。只有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且判处实刑,才会坐牢。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2.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3.家属可给予嫌疑人心理支持,帮助其保持良好心态应对诉讼。

2025-06-04 13: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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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移送看守所是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这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羁押手段,并非最终定罪结果。
(2)刑事诉讼包含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若侦查机关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3)即便案件起诉到法院,若法院经审理认定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会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无需坐牢。
(4)只有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且判处实刑,才会面临坐牢后果。

提醒:
被移送看守所不意味着必然坐牢,但案件走向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案情。

2025-06-04 13:0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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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被移送看守所的人员及其家属,要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工作,提供能证明其无罪或罪轻的证据线索,以便侦查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二)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在各个诉讼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阶段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材料,为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辩护。
(三)保持冷静,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信息,避免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06-04 12: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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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送看守所不意味着必然坐牢。移送看守所一般是被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措施,这只是刑事诉讼里的侦查羁押手段,并非最终处罚。

2.刑事诉讼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若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不起诉,法院也可能判无罪,当事人就不用坐牢。

3.只有法院依法判有罪且处实刑,才会面临坐牢。所以,进了看守所也不一定会坐牢。

2025-06-04 11:3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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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移送看守所后人员不一定会坐牢。
法律解析:
移送看守所是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这只是刑事诉讼里的侦查羁押手段,并非最终定罪处罚。刑事诉讼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当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时,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就算案件起诉到法院,若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也会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就不会坐牢。只有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且判处实刑,才会面临坐牢。因此,移送看守所不意味着必然坐牢。如果遇到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6-04 11:30:11 回复

你好,要看具体进入到了什么程序,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移交了检察院了,那么不判刑的几率不大了。只能说积极赔偿对方,得到对方出具的谅解书后,可以适当减轻刑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最大限度的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你好,要看具体进入到了什么程序,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移交了检察院了,那么不判刑的几率不大了。只能说积极赔偿对方,得到对方出具的谅解书后,可以适当减轻刑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最大限度的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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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送看守所后人员一定会坐牢吗?

    专业解答不一定会坐牢。看守所一般只是暂时羁押那些等待开庭审理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人员,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会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嫌疑人就要先行释放,或者检察院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较轻可以不予处罚的也是会释放的。

    2024.08.20 1158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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