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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开庭后追赃不受影响,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司法机关均有追赃职责。开庭后至判决生效前发现新线索会继续追缴,判决生效后对已查明未追回的可通过强制执行追赃。
2.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支持诉求后在执行阶段可强制执行被告人财产弥补损失。
3.若诈骗分子主动退赃退赔,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建议如下:司法机关应积极主动履行追赃职责,加强线索排查和追缴力度。被害人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诈骗分子应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轻量刑。
2025-06-04 05: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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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肩负追赃职责,即便诈骗犯开庭后,若在判决生效前发现新的赃款赃物线索,会依法继续开展追缴工作。
(2)判决生效后,针对已查明却未追回的赃款赃物,可借助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追赃。
(3)被害人在刑事诉讼里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若诉求获法院支持,在执行阶段可对被告人财产强制执行以弥补自身损失。
(4)诈骗分子主动退赃退赔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说明开庭后追赃不受影响。
提醒:被害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线索,若遇到复杂追赃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6-04 04: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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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新线索时,司法机关在开庭后至判决生效前会依法继续追缴新发现的赃款赃物。
(二)判决生效后,针对已查明但未追回的赃款赃物,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追赃。
(三)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诉求获法院支持,在执行阶段可对被告人财产强制执行弥补损失。
(四)诈骗分子主动退赃退赔,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5-06-04 03: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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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有追赃职责,即便诈骗犯开庭后也能追赃。
2.开庭到判决生效前,若发现新的赃款赃物线索,司法机关会依法继续追缴;判决生效后,已查明未追回的,可走强制执行程序。
3.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获法院支持后,执行阶段可强制执行被告人财产。
4.诈骗分子主动退赃退赔,会作为量刑情节考量,开庭后追赃不受影响。
2025-06-04 01:3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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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犯开庭后仍可追赃,且在刑事诉讼各阶段追赃都有相应措施保障。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司法机关都肩负追赃职责。在开庭后到判决生效前,一旦发现新的赃款赃物线索,司法机关会依法继续开展追缴工作。判决生效后,对于已查明却未追回的赃款赃物,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追赃。同时,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里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诉求获法院支持,在执行阶段可对被告人财产强制执行以弥补损失。此外,诈骗分子主动退赃退赔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由此可见,诈骗犯开庭并不影响追赃工作。若遇到此类诈骗案件追赃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6-04 00:06: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