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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的当天抵扣刑期吗

唐* 湖北-襄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5.29 02:37:07 315人阅读

被抓的当天抵扣刑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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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抓当天是否抵扣刑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当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若在判决执行以前存在先行羁押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刑期折抵的。
(2)不同刑罚的折抵标准不同,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羁押”的判定标准是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像被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等情形就属于羁押。被抓当天若处于这种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状态,就能折抵刑期。
(4)若只是被传唤询问,并没有被实际羁押,那么被抓当天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提醒:
在涉及刑期折抵问题时,要准确判断是否属于羁押状态。因不同案情对应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29 09: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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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且在判决执行以前处于被刑事拘留、逮捕关押在看守所等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状态,被抓当天可进行刑期折抵。其中,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若只是被传唤询问,未被实际羁押,被抓当天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5-05-29 08:2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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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抓当天能否抵扣刑期,要视情况而定。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
2.具体折抵标准不同,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3.“羁押”指被限制人身自由,像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等。被抓当天处于此状态,可折抵刑期。
4.若只是被传唤询问,未实际羁押,不能折抵刑期。

2025-05-29 06: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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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抓当天是否抵扣刑期要视情况而定,若被实际羁押则可按规定折抵相应刑期,仅被传唤询问未被羁押则不能折抵。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其中,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所指的“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被限制,像被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等情况。如果被抓当天处于这种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状态,就可以进行刑期折抵。不过,如果只是被传唤到相关地点进行询问,人身自由并未受到实际限制,未处于羁押状态,那么就不能折抵刑期。如果遇到与刑期折抵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29 04: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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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当天是否抵扣刑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进行刑期折抵。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羁押指被限制人身自由,像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等情形,被抓当天处于这种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状态,就可以折抵刑期。不过,若只是被传唤询问,并未被实际羁押,便不能折抵刑期。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准确认定被抓人员是否处于羁押状态,确保刑期折抵计算准确。
2.当事人及其家属若对刑期折抵有疑问,可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3.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详细审查羁押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05-29 03:23:11 回复

1、无证驾驶罚款200到元,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2、饮酒驾驶处1000到罚款,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3、醉酒驾驶者,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虽然驾驶人没有驾驶证,但是身份证同意可以记录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所以必须5年后才能申请考取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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