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儿子未成年开电瓶车和另外一个电瓶车相撞,双方同责,双方都没有保险,对方伤到骨头,对方误工费要我一方出吗
根据事故同责原则及《民法典》规定,您作为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仅需承担对方损失(含误工费)的50%。具体操作建议:
??责任比例??:双方同责,您方仅负担对方合理损失的一半;
??赔偿范围??:误工费需有医院证明及收入凭证支撑,否则可拒赔不合理部分;
??协商优先??: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方案,若争议过大可申请调解或诉讼
当然需要,具体需要根据实际伤情、发生的医药费等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2025-05-29 08:49:30 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理解您的主要困惑在于:在双方同等责任且都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误工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1.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您描述的同责情况下,理论上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2. 关于误工费问题,需要看对方是否确实存在误工损失。如果对方能提供医院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因伤确实导致误工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是需要赔偿的。3. 但因为是同责,您只需要承担对方损失总额的50%。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主张的误工费是合理的,您也只需要承担其中一半。4.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儿子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建议您:
1. 先核实对方提供的误工费证明是否真实合理,包括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
2. 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能否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3.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对方主张的金额较大,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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