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企业拆迁法律咨询 > 外嫁女地在娘家,户口迁到婆家,应该在哪确定经济集体组织成员?

外嫁女地在娘家,户口迁到婆家,应该在哪确定经济集体组织成员?

ask****311 吉林-长春 企业拆迁咨询 2025.05.24 20:41:10 434人阅读

外嫁女地在娘家,户口迁到婆家,应该在哪确定经济集体组织成员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长春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60101886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13520条

请注意接听电话,,,
请与我联系具体说明情况,给您专业的分析和帮助(法律咨询不收费)

2025-05-25 07:04:34 回复
咨询我
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738条

关于您提到的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是:虽然户口已迁至婆家,但实际仍居住在娘家。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确实比较常见,我来为您分析一下法律上的处理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1)户籍登记情况;2)是否实际在该集体生产生活;3)是否依赖该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具体到您的情况,虽然户口已迁出,但如果能证明您长期在娘家生产生活(比如有居住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记录等),且主要依靠娘家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作为生活来源,是可以主张保留娘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实践中很多法院都支持这种户籍在外但实际生活在本村的情形。建议您:1)收集在娘家长期居住的证据(如村委会证明、水电费缴纳记录等);2)与娘家村委会沟通协商;3)如遇阻力,可向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权。这类问题处理起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建议您把居住时长、土地承包等细节补充清楚,我可以给您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2025-05-24 20:44:34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9137条

外嫁女经济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一般以户籍为基础结合是否履行义务综合判定,若户口已迁入婆家且实际参与婆家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通常认定为婆家成员;若户口虽迁出但仍在原集体保留承包地或享有其他权益,可能保留原集体成员资格。具体需结合当地村规民约、实际居住及生活保障情况判断,建议向户籍地或土地所在地核实权利义务关系,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确认资格。

2025-05-24 20:42: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