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亲给女儿钱是普通赠予,无保管意图,无需特别处理,通常不会有后续问题。
(二)若为保管关系,先与女儿沟通,让其承认保管事实并补签保管协议,明确保管金额、期限等关键内容。
(三)若沟通无果,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保管关系的证据。
(四)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协商不成时父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返还保管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在父亲给女儿钱且无保管证明的情况下,需区分情况处理。若为普通赠予无保管意图,通常不会有后续问题。若为保管关系,可先沟通协商。
1.沟通补签协议:尝试与女儿沟通,让其承认保管事实,并补签保管协议,明确保管金额、期限等关键内容。
2.收集证据佐证: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其他证据来佐证保管关系,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转钱事实,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中关于保管的交流也可作为证据。
3.起诉要求返还:若上述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保管关系,在协商不成时,父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返还保管的款项。
结论:
父亲给女儿钱无保管证明,若为普通赠予通常无后续问题;若为保管关系,可先沟通补签协议,沟通无果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形成证据链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若父亲给女儿钱是普通赠予且无保管意图,赠与行为完成后一般不存在后续纠纷。而若属于保管关系,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相关义务。当没有保管证明时,先与女儿沟通补签保管协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沟通失败,银行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流向,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反映双方关于保管的约定,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就能证明保管关系的存在。在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父亲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女儿返还保管款项。如果大家在类似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当父亲给女儿钱且无保管证明时,需区分款项性质。若是普通赠予且无保管意图,一般不会有后续法律问题。
(2)若为保管关系,沟通是首要解决途径。让女儿承认保管事实并补签保管协议,明确保管金额、期限等重要内容,这样能为后续可能的纠纷提供明确依据。
(3)若沟通失败,就要收集其他证据来佐证保管关系。银行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流转情况;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中关于保管的交流,也具有证明效力。当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时,父亲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返还保管款项。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案情证据情况不同,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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