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逮捕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公安机关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不存在“二次逮捕”的准确说法,不同阶段的逮捕措施在通知家属时间要求上无“首次”“二次”差异。
2.若有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逮捕人身份不明、无家属或受不可抗力阻碍等,可暂不通知,待情形消除应立即通知。
3.若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通知,家属可向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尽力避免出现无法通知的情况,确保及时准确将逮捕信息告知家属。家属遇到未通知情况,要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维护自身知情权。
法律分析:
(1)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要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是保障家属知情权的重要规定。
(2)“二次逮捕”并非规范法律术语,实际中可能是不同阶段的逮捕措施,但在通知家属时间要求上,没有首次、二次的区别。
(3)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没有家属,受不可抗力阻碍等,可暂不通知。不过一旦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就需立即通知家属。
(4)若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通知家属,家属有权向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提醒:家属若遇到未及时通知情况,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复杂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一)公安机关进行逮捕后,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没有“首次”“二次”通知家属时间的区别。
(二)若存在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无家属、受不可抗力阻碍等无法通知的情形,可暂不通知,等无法通知情形消除应立即通知。
(三)若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通知,家属可向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除无法通知外,公安机关要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者家属。
2.所谓“二次逮捕”表述不准确,实际是不同阶段的逮捕措施,通知家属时间要求无“首次”“二次”区别。
3.若存在无法通知情况,如身份不明、无家属、不可抗力阻碍等,可暂不通知,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超24小时未通知,家属可向执行机关了解情况。
结论:
逮捕后除无法通知外,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二次逮捕”说法不准确,通知家属时间要求无“首次”“二次”之分,无法通知情形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超二十四小时未通知家属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通知家属是重要程序。不管是首次逮捕还是所谓的“二次逮捕”,通知家属的时间要求是一致的,都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存在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无家属、受不可抗力阻碍等无法通知情形时可暂不通知,等情形消除就要马上通知。若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通知,家属有权向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这是为保障家属知情权,让家属能及时知晓被逮捕人的情况。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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