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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夫妻双方的房产怎么过户?

ask****180 江苏-扬州 结婚咨询 2025.05.19 14:18:21 425人阅读

夫妻一方去世,夫妻双方的房产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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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具体情况以便回复

2025-05-19 21:3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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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对方死亡证明及相关继承人员的资料,如果继承人仅是夫妻一方,可以平相关手续直接办理,需要进一步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2025-05-19 18:0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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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过户需分两步处理:

??确认产权归属??: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分割,配偶自动取得50%产权,剩余50%作为遗产继承;
??办理继承手续??:
??有遗嘱??:凭遗嘱、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直接过户;
??无遗嘱??:所有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办理继承公证,确定继承份额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需签署书面声明并公证。涉及诉讼的,凭法院生效文书办理过户。需提交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

2025-05-19 16:1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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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夫妻双方的房产过户方式如下:

确定房产性质及继承份额

- 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对房产进行析产,通常夫妻各占一半份额,一半归在世一方,另一半为死者遗产。
- 死者个人财产:若房产为死者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明确继承人

有遗嘱按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等继承遗产份额。

办理相关手续

- 公证继承: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他人现场放弃继承权,可出具公证书。
- 诉讼继承:若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分割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归属,判决书生效后可作为过户依据。

房产过户

持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审核通过后,会重新核发房产证,将房屋登记至继承人名下。

2025-05-19 14:3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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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继承人配合签字,才好直接过户

2025-05-19 14:34:17 回复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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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8 54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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