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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中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来确定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双方应遵循该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二)借条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时,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在一般保证情况下,债权人要在这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债权人需在这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5-05-15 17: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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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上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先看当事人约定,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来。
2.若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在此期间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需要求保证人担责,不然保证人也免责。
3.例如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没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还款日期起六个月,债权人未按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
2025-05-15 15: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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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条上保证人的担保期限依约定执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需在该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免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若借条有明确的保证期间约定,就严格按照约定来确定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当借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从还款日期起六个月就是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在该期间按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就无需承担保证义务。如果对借条保证期限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15 14:0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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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保证人的担保期限有明确规定,首先以当事人约定为准,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该期间,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需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责。
为避免风险,建议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且保证期间不宜过短,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同时,债权人要留意主债务履行期限,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保留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证据。
2025-05-15 12: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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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借条上保证人的担保期限以当事人约定优先。若借条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就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当借条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确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在这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若未做到,保证人便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需要在这六个月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例如,借条有明确还款日期却未约定保证期间,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六个月就是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该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就会免除。
提醒:
在涉及借条保证时,债权人和保证人都要明确约定保证期间。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保证人免责;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适用,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15 10:26: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