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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财产,若此财产是因债务人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被不当处分的,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可向法院起诉追回,再追加分配给债权人。这是为保障债权人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2)若发现的是破产人新的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满足一定条件时同样可追加分配。
(3)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后才发现财产,一般不能按破产程序追加分配。但当财产涉及其他主体权益纠纷时,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提醒:
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面对相关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5-14 08: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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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财产因债务人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被不当处分,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财产并给债权人追加分配。
(二)若为破产人新的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满足一定条件可追加分配。
(三)破产程序终结二年后发现财产,一般不能按破产程序追加分配;若涉及其他主体权益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2025-05-14 06:3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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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财产,若属债务人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处分的财产,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可起诉追回应分配给债权人。
2.若发现破产人新的可分配财产,满足条件可追加分配。
3.终结两年后才发现的财产,一般不再按破产程序追加分配。
4.若财产涉及权益纠纷,可依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025-05-14 04:4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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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财产,因债务人可撤销、无效行为被不当处分的财产,可由管理人或相关人员诉讼追回分配;新的可供分配财产通常不能按破产程序追加分配,但涉及权益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因债务人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导致财产被不当处分的情况,即便在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管理人或相关人员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财产并分配给债权人。而对于新发现的可供分配财产,若在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一般无法再通过破产程序追加分配。这是为了维护破产程序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但当该财产涉及其他主体权益纠纷时,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在处理破产财产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025-05-14 04:2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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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发现财产有不同处理方式。因债务人可撤销、无效行为被不当处分的财产,可由管理人或相关人员诉至法院追回并向债权人追加分配。
2.若为破产人新的可供分配其他财产,满足条件时也能追加分配。但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后发现,一般无法按破产程序追加分配。
3.当该财产涉及其他主体权益纠纷等情况,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财产问题。
建议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尽量避免两年后才发现财产。债权人也应关注破产进展,发现线索及时提供。
2025-05-14 03:1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