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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字担保后果是啥

蹇* 福建-南平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5.13 11:57:28 310人阅读

冒用他人名字担保后果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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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冒用他人名字担保本质是无权代理。若被冒用人不追认,担保对其无效,责任由冒用人承担,债权人可要求冒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当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冒用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时,被冒用人要先承担担保责任,之后能向冒用人追偿损失。
(3)冒用他人名字担保情节严重会涉及刑事犯罪。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虚假担保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冒用人会受刑事处罚。

提醒:
被冒名者发现被冒用名字担保应及时否认并保留证据;债权人要仔细审查代理人权限。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5-05-13 20: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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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冒用人应对措施:若被冒用人不认可担保行为,应及时明确表示不追认,避免承担不必要责任。之后可要求冒用人承担责任。
(二)债权人应对措施:若被冒用人不承担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冒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表见代理,可要求被冒用人先承担担保责任。
(三)防范刑事风险:若发现冒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字虚假担保骗取财物,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5-05-13 19:0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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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冒用他人名字担保属无权代理。若被冒用人不认可,担保对其无效,由冒用人担责,债权人可要求冒用人赔偿。
2.若债权人有理由认为冒用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被冒用人先担责,再向冒用人追偿。
3.冒用他人名字担保情节严重或涉刑事犯罪。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财,可能构成诈骗罪,冒用人会受刑事处罚。

2025-05-13 17: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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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冒用他人名字担保属无权代理,被冒用人不追认则冒用人担责;构成表见代理时被冒用人先担责再追偿;情节严重或涉刑事犯罪。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名字担保是无权代理行为。当被冒用人不追认该担保,担保对其不产生效力,责任由冒用人承担,同时债权人可要求冒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存在让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冒用人有代理权的情形,构成表见代理,被冒用人需先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向冒用人追偿。若冒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字虚假担保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会面临刑事处罚。生活中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13 15:1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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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冒用他人名字担保属无权代理行为,若被冒用人不追认,担保对其不发生效力,由冒用人担责,债权人可要求冒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表见代理,被冒用人先担责后可向冒用人追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被冒用人发现后应及时表明不追认担保行为,留存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债权人在接受担保时要严格审查担保人身份及权限,避免因疏忽导致损失。
-对于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冒用人刑事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05-13 13:29:00 回复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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