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和抚养权问题的相关介绍: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割原则 :夫妻双方可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特殊情形处理 :
?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夫妻共同财产。
? 家庭暴力或出轨等过错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照顾。
? 婚后继承的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分割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分割权。但如果一方能证明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或属于赠与、继承明确只归其个人所有等情况,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
? 年龄因素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其他因素 :
? 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 :包括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教育资源等。
? 子女的生活环境和习惯 :如子女一直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法院会倾向于维持子女的生活现状。
? 父母双方的品行和道德品质 :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争取抚养权。
?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联系 :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承担主要抚养责任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具有一定优势。
离婚后的探望权
? 行使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中止与恢复 :如果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如直接抚养方患有传染性疾病、对子女有暴力行为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当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
? 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效力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撤销或变更 :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撤销或变更相应条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