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无效建筑工程合同,验收合格可参照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让承包人担修复费;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发包人有过错需担责,且不再收缴非法所得,当事人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或仲裁。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承包人付出劳动有成果,所以可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折价补偿。若验收不合格但能修复合格,承包人对质量问题有责任,应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说明承包人未完成合格工程建设,无权请求折价补偿。若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如提供错误设计等,需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过去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处理方式现在已不再采用。当遇到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如果在处理无效建筑工程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时,承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这保障了承包人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合理回报。
(2)工程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能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体现了责任的合理分配。
(3)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法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获得补偿,同时若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强调了过错担责原则。
(4)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处理方式不再适用,这是法律在处理无效建筑工程合同上的变化。
(5)处理无效建筑工程合同,当事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提供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
提醒:建筑工程涉及多方利益,在合同履行中各方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面对无效合同纠纷,因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妥善解决。
(一)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
(二)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三)建设工程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不能请求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若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再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五)处理时当事人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工程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不能请求参照合同价款补偿,发包人有过错需担责。
4.不再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
5.处理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或仲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