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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无股东会决议的担保效力需分情况判定,相对人善意、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等情形下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上市公司无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决议等情形下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当相对人善意,即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查看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公司无决议时,担保合同有效。若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此外,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无需决议,担保合同有效;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若没有该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决议,担保合同无效。由于担保效力判定情况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不同情形,若遇到与担保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05 16: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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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若相对人善意,也就是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查看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公司无决议,担保合同有效。
(2)若相对人非善意,即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3)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无需决议,担保合同有效。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若无该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决议,担保合同无效。
提醒:在涉及公司担保时,相对人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查看相关决议和章程。不同公司性质和担保情况的法律规定有差异,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05 16:4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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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无股东会决议的担保效力,需考虑相对人是否善意。相对人善意,也就是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像查看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公司无决议,担保合同有效;若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二)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无需决议,担保合同有效。
(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若没有该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决议,担保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此条体现了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与上述担保效力判断中相对人善意与否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则相契合。
2025-05-05 15:2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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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为他人担保,依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对人善意,即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公司无决议,担保合同有效。
2.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3.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无需决议,合同有效。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无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合同无效。
2025-05-05 14:2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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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股东会决议的担保效力需依据不同情形判定。一般情况下,公司为他人担保应按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若相对人善意,即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查看章程、决议等文件,不知且不应知公司无决议,担保合同有效;若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对于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无需决议,担保合同有效。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若没有该决议且相对人未审查决议,担保合同无效。
为保障担保交易安全,相对人在接受担保时应严格审查公司决议等相关文件,确认担保程序合规。公司也应规范担保决策流程,按规定形成有效决议,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担保合同效力受影响。
2025-05-05 12:41: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