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了诈骗所得的东西是否属于销赃要依具体情形判断。若明知是诈骗所得还收购,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就是传统“销赃”。“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收购,可认定为应当知道。
2.若在正常交易中不知情地收购诈骗所得物品,因主观无犯罪故意,不构成销赃。但该物品会作为涉案财物被司法机关追缴,善意取得人可要求诈骗者赔偿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交易时要注意核实物品来源和价格合理性,避免以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若不慎收购到可能是诈骗所得的物品,要及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法律分析:
(1)收了诈骗所得的东西是否算销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诈骗所得还去收购,这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就是传统说的“销赃”。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收购物品,就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2)若在正常交易里,不知道所购物品是诈骗所得,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就不构成销赃。但物品可能会被司法机关作为涉案财物追缴,善意取得人可以要求诈骗者赔偿损失。
提醒:
收购物品时要留意价格是否合理,避免陷入销赃风险。若不确定物品来源合法性,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明知是诈骗所得而收购,避免这种行为,因为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断是否“明知”,要注意不能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收购物品。
(二)在正常交易中收购物品时,要注意审查物品来源等信息,降低不知情收购到诈骗所得物品的风险。若不幸遇到这种情况,虽不构成销赃,但物品可能被追缴,此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保留好交易凭证等证据,向诈骗者索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收诈骗所得物品是否算销赃,要看具体情况。若明知是诈骗所得还收购,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就是传统“销赃”。“明知”分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像以明显低价无正当理由收购,就属应当知道。
2.若在正常交易中,不知情收购了诈骗所得物品,无犯罪故意,不构成销赃。但物品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缴,善意取得人可要求诈骗者赔偿损失。
结论:
收了诈骗所得的东西是否属于销赃,要依据是否明知是诈骗所得来判断,明知收购可能构成犯罪,不知情收购虽不构成销赃但物品可能被追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诈骗所得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就是通常说的“销赃”。这里的“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收购物品,就可认定为应当知道。若在正常交易中,主观上不知道所购物品是诈骗所得,无犯罪故意,不构成销赃。不过,该物品会作为涉案财物被司法机关追缴,善意取得人能要求诈骗者赔偿损失。若在生活中遇到涉及收购物品是否为诈骗所得这类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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