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就是我23年4月8号,和我女朋友订婚,然后我们同居快有一年,我就去外面打工,他出轨和一个。男的在一起10个月,期间我给他很多钱,现在我有很多证据,请问一下。我能要回我的彩礼,还有在她出轨这段时间我给他的钱
彩礼是以结婚目的才支付的。我没有达到结婚目的,我认为彩礼是可以要求退的。
2025-05-04 20:57:06 回复
您好,我理解您现在的心情。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您们虽然订婚并同居,但未正式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不过具体返还比例需要结合同居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关于您给她的钱款,需要区分性质。如果是基于恋爱关系的赠与,比如节日红包、日常开销等,一般很难要回。但如果是明确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或者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可以主张返还。特别提醒您,关于出轨的证据需要合法取得,建议您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如果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与他人长期同居的事实,对您主张权利会更有利。建议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起诉前建议整理好所有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需要提醒的是,这类案件的具体结果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建议您带着具体证据材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2025-05-04 20:57: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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