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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按代持股协议向显名股东足额出资后,公司债务与其无关;特殊情形下,未全面出资或滥用权利时,隐名股东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通过代持股协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正常履行出资义务后,公司以自身财产承担债务。不过,当公司资不抵债且隐名股东未全面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同时,若隐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股东相关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若你在这方面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04 12: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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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按代持股协议对显名股东出资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与隐名股东无关。这体现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2.特殊情形下,若公司资不抵债且隐名股东未全面出资,债权人可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名股东承担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3.若隐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隐名股东应严格按代持股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未全面出资情况。同时不得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显名股东要监督隐名股东出资,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在公司债务问题上,要积极调查隐名股东出资情况,依法追讨债务。
2025-05-04 11:5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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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隐名股东按代持股协议对显名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当隐名股东足额出资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与隐名股东无关。
(2)特殊情形下,公司资不抵债且隐名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名股东承担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3)若隐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隐名股东应严格按代持股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未全面出资或滥用权利带来的法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04 11:3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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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股东要严格按代持股协议约定向显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债务问题。
(二)隐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若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正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但要注意保存好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
(三)若公司资不抵债,隐名股东未全面出资,在显名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隐名股东需向显名股东承担被追偿的责任,所以要及时全面出资。
(四)隐名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04 09:4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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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名股东需按代持股协议向显名股东出资。若足额出资,公司债务一般与隐名股东无关,由公司财产承担。
2.若公司资不抵债,隐名股东未全面出资,债权人可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内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3.若隐名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04 09:43: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