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公公遗产,老大擅自把房产证写成自己名字不合法。其他继承人可先和老大协商,让其把房产恢复正确登记,按法定继承分配。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公公死亡证明、房产原属公公的证据等,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对房产的继承份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13 06:00:41 回复
您遇到的情况属于典型的遗产继承纠纷。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这套房产属于您公公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婆婆还在世,她和子女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大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因为:
1.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或提供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
2. 如果老大伪造材料或隐瞒事实办理过户,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刑事犯罪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登记档案,了解过户的具体情况
2.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公公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3. 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有3年的诉讼时效,建议不要拖延。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带着具体材料来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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