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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已经转让,原债主还能讨债吗

马* 江苏-徐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4.30 10:13:14 491人阅读

债权已经转让,原债主还能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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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是把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转让生效后,受让人获得债权,原债主一般不能再讨债。

2.债权人转让债权没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但不影响转让本身效力。

3.有效转让且通知债务人后,原债主失去债权人地位,债务人可拒绝其讨债。

4.若转让有瑕疵,比如被认定无效,原债主仍能主张债权。

2025-04-30 17: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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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生效后,原债主一般不能再讨债。债权转让使受让人取得债权,当有效转让且通知债务人后,原债主丧失债权人地位,不再享有相关权利,债务人有权拒绝其讨债要求。
2.但也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转让存在瑕疵,比如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原债主可主张债权。这是因为债权转让本身效力受法律规定约束,未通知债务人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影响转让本身效力。
3.建议转让债权时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及时通知债务人,明确转让的范围和效力。当债务人遇到原债主不合理讨债时,可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而原债主若认为转让存在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效力。

2025-04-30 16:1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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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转让生效且通知债务人后,原债主不能再讨债;若转让有瑕疵被认定无效,原债主可主张债权。
法律解析: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把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生效后受让人取得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影响转让本身效力。当债权有效转让且通知债务人,原债主就丧失债权人地位,不再有该债权相关权利,不能再向债务人讨债,债务人也有权拒绝原债主讨债要求。然而,要是债权转让存在瑕疵,比如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原债主依旧可以主张债权。若遇到债权转让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4-30 14:1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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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转让指债权人把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生效后受让人获得债权。比如企业间的应收账款转让。
(2)转让债权时,若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但不影响转让本身效力。
(3)债权有效转让且通知债务人后,原债主丧失债权人地位,不能再向债务人讨债,债务人有权拒绝原债主的讨债要求。
(4)当债权转让有瑕疵,像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原债主可主张债权。

提醒:
债权转让过程中要确保转让合法有效且及时通知债务人。若对债权转让效力存疑,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4-30 12:4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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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有效转让并通知债务人后,原债主不应再向债务人讨债,若去讨债债务人可拒绝,原债主应遵循债权转让结果,避免不当行为。
(二)若对债权转让有疑问,怀疑转让存在瑕疵,原债主可先通过合法途径确定转让效力,如咨询专业律师或申请相关机构鉴定。
(三)若发现债权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等情况,原债主可凭借相关证据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5-04-30 11:48:02 回复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前提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注意事项: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另外:1、债务催收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切不可想到催收就想到施加暴力,法律不仅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2、在接收债权之前就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以评估债权催收的难易程度。3、司法渠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殊途同归,到最后还是法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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