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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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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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未遂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着手犯罪:行为人开始实施诈骗行为,像编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
2.犯罪未得逞:没达到诈骗既遂,被害人未因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未获财物或利益。
3.意志外原因:犯罪受阻是因客观因素,如被害人识破、第三人阻止、警方介入等。符合这些,可认定诈骗未遂,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结论:
满足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诈骗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条件,可认定为诈骗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诈骗未遂有严格标准。首先,行为人要已着手实施诈骗犯罪,也就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诈骗构成要件行为,像编造虚假事实欺骗被害人。其次,犯罪未得逞,即没达成行为人期望的诈骗既遂,被害人未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也未获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最后,犯罪未得逞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识破、第三人阻止、警方介入等客观因素。当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时,就可认定为诈骗未遂。此时,处罚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若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涉及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诈骗未遂认定需满足已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得逞、未得逞是因意志外原因三个条件。这体现了对诈骗犯罪不同阶段和状态的精准界定,合理区分了既遂与未遂,有助于司法实践准确量刑。
1.着手实施诈骗犯罪是关键起点。着手是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如编造虚假事实欺骗被害人,这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质阶段。
2.犯罪未得逞是核心特征。未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未获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未达到诈骗既遂状态。
3.意志外原因是重要判定因素。像被害人识破骗局、第三人阻止、警方介入等客观因素,违背行为人本意导致犯罪无法按计划完成。
认定为诈骗未遂后,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法律分析:
(1)着手实施诈骗犯罪是关键起始点。当行为人开始执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诈骗构成要件行为,像编造虚假事实去欺骗他人时,就标志着已着手,这体现了犯罪行为的现实危险性。
(2)犯罪未得逞是重要特征。诈骗的目的是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若这一目的未达成,也就是被害人未因错误认识而交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犯罪就未成功。
(3)未得逞源于意志以外原因。诸如被害人识破、第三人阻止、警方介入等客观情况,违背了行为人的意愿,使犯罪无法按计划推进。当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认定为诈骗未遂,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提醒:
遭遇疑似诈骗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不同诈骗案件情况复杂,若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判断是否为诈骗未遂,要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看是否已着手实施诈骗,比如是否开始编造虚假信息去欺骗他人,着手意味着开启了符合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二)判断犯罪是否未得逞,也就是看诈骗者是否没达成目的,被害人有没有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并让诈骗者得到财物或财产性利益。
(三)确认犯罪未得逞是否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像被害人识破、第三人阻止、警方介入等客观因素导致犯罪无法按计划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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