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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后诉讼如何增加被告人

郝** 江西-南昌 仲裁咨询 2025.04.23 07:22:21 373人阅读

仲裁裁决后诉讼如何增加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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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在仲裁裁决后诉讼程序中增加被告人,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诉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清新增被告人身份信息、增加理由和相关事实依据。
(二)若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没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且不增加被告人会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可说明理由申请,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025-04-23 13: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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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裁决后诉讼程序中增加被告人须按法定程序进行。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诉法院书面申请,明确新增被告人身份信息、增加理由及事实依据。
2.法院会对申请审查,考量新增被告人与案件利害关系及对审理的影响。符合法律规定的,准许增加并通知新被告人参加诉讼;不符合则裁定驳回。
3.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未能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且不增加被告人将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当事人说明理由申请增加,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建议:当事人申请增加被告人前,应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清晰阐述增加理由和事实依据。若遇举证期限问题,及时说明不可归责自身的事由,争取法院支持。

2025-04-23 12: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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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仲裁裁决后进入诉讼程序要增加被告人,通常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特殊情况可说明理由申请,由法院视情况决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进入诉讼程序后增加被告人有相应程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诉法院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包含新增被告人身份信息、增加理由和事实依据。法院会从新增被告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对案件审理的影响等方面审查。若符合规定,法院准许并通知新被告人参加诉讼;不符合则裁定驳回。另外,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未能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且不增加被告人会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当事人说明理由申请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如果在仲裁裁决后的诉讼中遇到增加被告人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025-04-23 10:4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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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裁决进入诉讼程序后,若要增加被告人,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诉法院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清新增被告人身份信息、增加理由及事实依据。
2.法院审查申请时,会考虑新增被告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是否影响案件审理。符合规定会准许并通知,不符则驳回。
3.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未在期限内申请,且不增加无法查明事实,当事人说明理由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2025-04-23 09: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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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仲裁裁决后进入诉讼程序时,若要增加被告人,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诉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清晰写明新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增加理由以及相关事实依据。
(2)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新增被告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以及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准许增加并通知新被告人参加诉讼;若不符合,会裁定驳回申请。
(3)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未能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且不增加被告人将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当事人可说明理由申请增加,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提醒:
增加被告人务必在举证期限内按要求申请,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

2025-04-23 09:1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不服仲裁裁决公司诉讼请求可以增加吗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分别在该法第48、49条中作出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诉权的划分。该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对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此处仅限于劳动者为适格主体。对于单位能否向法院针对于第47条的规定的仲裁裁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该法作出了第49条规定该条款赋予了用人单位针对六种法定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用人单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该法第五十条赋予了劳动争议双方平等的诉权,即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一即为体系解释,从上述法律规定上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则中第5条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生效2年内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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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专业解答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2024.09.16 95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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