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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多人行贿如何累计受贿数额

赵* 黑龙江-绥化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4.22 02:47:29 331人阅读

接受多人行贿如何累计受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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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多人行贿时,受贿数额需累计计算。这种计算方式不受行贿次数、时间间隔以及行贿人数量的限制,关键在于受贿人是否具有受贿的概括故意,只要符合此条件,所收受的全部贿赂金额都要相加作为受贿总额。
(2)累计受贿数额在定罪量刑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当累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受贿罪。而且数额大小是量刑的重要参考,受贿数额越大,面临的刑罚也就越重。
(3)在司法实践里,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来准确认定累计受贿数额,以此保证罪责刑相适应,确保法律的公平。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应杜绝受贿行为,一旦有相关受贿情节,会按累计数额定罪量刑。不同受贿情形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4-22 07: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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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杜绝受贿行为,避免因多次接受不同人贿赂累计数额达到定罪标准而触犯法律。
(二)行贿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会成为受贿人受贿数额累计的一部分,双方都将承担法律后果。
(三)司法机关在认定受贿数额时应仔细审查证据,确保受贿数额的准确累计,使量刑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受贿犯罪参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即受贿数额累计计算,依此进行定罪量刑。

2025-04-22 07:1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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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多人行贿,受贿数额需累计计算。不管行贿次数、时间间隔和行贿人数量,只要出于受贿的概括故意,所收贿赂都应加总作为受贿总额。
2.累计受贿数额对定罪量刑影响重大。达到一定标准构成受贿罪,数额越大刑罚越重。
3.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准确认定累计受贿数额,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2025-04-22 05:5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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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家工作人员基于受贿概括故意接受多人行贿,受贿数额累计计算,累计数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是基于受贿的概括故意,不论行贿次数、时间间隔以及行贿人数量,所收受的全部贿赂金额都需累计作为受贿总额。比如不同时间收受多人贿赂款,这些款项都应累计确定受贿数额。累计受贿数额是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关键因素,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就构成犯罪,而且数额大小会影响量刑,数额越大刑罚越重。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准确认定累计数额,以保证罪责刑相适应。如果您在受贿数额认定等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2025-04-22 04:4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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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多人行贿,受贿数额需累计计算,且不论行贿次数、时间间隔和行贿人数量,基于受贿概括故意收受的全部贿赂金额都应相加作为受贿总额。累计受贿数额对定罪量刑影响重大,达到标准构成受贿罪,数额越大刑罚越重,司法实践会综合情节准确认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准确认定受贿故意: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受贿的概括故意,避免误判。
2.规范数额计算:制定统一的受贿数额计算标准和方法,确保计算准确公平。
3.综合考量情节:量刑时除受贿数额,还应充分考虑其他情节,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2025-04-22 03:42:4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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