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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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赔偿项目
医疗费
治疗、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凭票据结算),包括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
因伤无法工作的收入损失,按实际减少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住院或康复期间专人护理的费用,参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
交通费
就医、转院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凭证)。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
根据医嘱确定的必要营养补充费用。
二、伤残/死亡相关赔偿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1-10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最高20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
假肢、轮椅等必要器具的合理费用(需适配机构证明)。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一般20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者或伤残者生前/伤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员的生活费,按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2025-04-16 14:4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