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在打一个行政复议的官司,是关于政府的征收建设用地的行为,我们想问问大家对于如何决定行政复议当事人是怎么看法,行政复议当事人是如何确定的?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第三人、被申请人。对于这三者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法确定: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申请人。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4)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上就是如何决定行政复议当事人的问题的回答,望采纳!
您好,对于如何决定行政复议当事人的问题很简单
1.维持决定的执行实施
此类执行,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2.变更决定的执行实施主体
此类执行,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被申请人的执行的实施主体
1.被申请人拖延执行的
此类执行,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2.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的
此类执行,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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