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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中代持股是怎样认定的

黄** 海南-西沙群岛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5.04.04 16:52:50 311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中代持股是怎样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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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隐名股东,为保障自身权益,要与名义股东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详细约定代持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隐名股东出资时,要保留好实际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自己对股权的实际投入。
(三)隐名股东可适当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行为,以证明代持股关系的存在。
(四)对于名义股东,应遵守代持股协议约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将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04-04 22: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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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里的代持股,指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约定,显名登记但实际出资和权益归隐名股东,认定要综合考量。
2.有书面代持股协议,明确代持关系和权利义务,是关键证据。
3.隐名股东的出资证明,像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其实际投入。
4.隐名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可佐证代持关系。
5.显名股东若用职务之便侵占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数额大或构成犯罪,要界定股权和财产性质。

2025-04-04 20:3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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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名义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认定代持股需综合协议、出资情况、股东权利行使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在代持股情形下,认定代持股关系要综合判断。书面代持股协议是关键证据,它明确了双方代持关系及权利义务;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证明,像银行转账记录,能体现其对股权的实际投入;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也可佐证代持股关系。只有准确界定股权归属及财产性质,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才能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您在代持股或职务侵占相关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4-04 18:5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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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中代持股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关键在于明确股权归属。书面代持股协议能明确双方代持关系与权利义务,是重要认定依据;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证明,像银行转账记录,可体现其对股权的实际投入;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行为,也能佐证代持股关系。
2.若名义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要准确界定股权归属和财产性质,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
3.为避免此类问题,双方应签订明确的书面代持股协议,详细约定权利义务。隐名股东要留存好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据,同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公司事务行使股东权利。名义股东应遵守协议约定,不滥用职务便利侵犯公司和隐名股东权益。

2025-04-04 18:4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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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代持股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约定,涉及股权权益归属问题。书面代持股协议是认定代持股关系的关键证据,其明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
(2)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证明,像银行转账记录等,能体现其对股权的实际投入,可作为代持股认定的重要依据。
(3)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也是代持股关系存在的佐证。
(4)当名义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时,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不过,认定时需准确界定股权归属和财产性质,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

提醒:在代持股关系中,要注意留存好相关协议和出资证明。不同代持股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4-04 17:19:15 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代持人构成职务侵占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果代持人擅自转让就会构成犯罪。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对公司来说,名义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若想取得股东资格,则需比照“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名义股东也将面临违约责任,赔偿因转让造成的损失。二、股权转让后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股权出让方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应对策略。在股权转让中,股权出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办理股权交割,交割的主要标志就是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将新股东记载在公司工商档案和公司章程中。但是,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出让方的过错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情况,给受让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三、股权转让受让人应注意哪些问题1、股权转让合同要明确约定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出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办理变更。2、要及时和出让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联系,了解他们对股权出让的态度,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给股东外第三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等,必要时可要求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表决,实时监督。或者,由出让方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作出承诺或担保。3、在前期意向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履行的,应当赔偿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评估、调查等费用。4、可以采取先办理工商变更再付款的方式来确保股权转让资金的安全。5、可以也约定出让方逾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属于合同重大违约,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出让方应当返还全部已付资金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义务。6、可以办理由银行或者公证机构参与的资金第三方监管形式来支付款项。待工商登记完成后再由第三方将资金支付给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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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代持会构成侵占罪吗

    专业解答股权代持是否引发侵占罪,需视情况。侵占罪指违背他人意志,私自占有代管财物且拒不归还。常规代持中,代持人依指示管理股权并归还收益。但擅自挪用、侵吞或恶意转让股权,且符合侵占罪要件,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2024.07.28 176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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