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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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死亡时,明确遗产范围是关键。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划分,把在世一方财产分离,剩余才是逝者遗产,这保障了在世配偶财产权益。
(2)遗嘱继承优先。若有合法遗嘱,就依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尊重被继承人意愿。
(3)无遗嘱则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一般份额均等。不过,对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体现人道主义;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激励赡养老人;对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维护公平原则。并且,继承人协商一致可灵活分配。
提醒:
处理此类遗产问题要谨慎,确保财产分割准确。涉及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查看双方的收入、房产、存款、车辆等各类财产,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通常在世一方先分得一半共同财产。
(三)区分有无遗嘱。若有遗嘱,依据遗嘱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四)法定继承时,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通知配偶、子女、父母参与。并根据继承人具体情况分配遗产,对困难、尽主要扶养义务等情况的继承人适当调整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夫妻一方离世,得先明确遗产范围。夫妻共有财产要先划分,在世一方那部分分出来,剩下的才是逝者遗产。
2.有遗嘱的,按遗嘱来继承,按遗嘱里的安排分配遗产。没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份额均等。不过,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居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
结论:
夫妻一方死亡,先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确定遗产范围,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有规定。
法律解析:
夫妻一方离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里划出在世方的财产,剩下的才是死者遗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不能都作为遗产处理。若有遗嘱,就按遗嘱来分配遗产,这体现对死者意愿的尊重。要是没有遗嘱,就发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不过,考虑到公平和实际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而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当然,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如果在处理这类遗产问题上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一方死亡后确定遗产范围很关键,这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合理划分。
首先要做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在世一方应得财产分离出来,剩余部分才是死亡一方的遗产。这是保障在世配偶财产权益的基础,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对于遗产处理,若有遗嘱,应严格按照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安排,充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
没有遗嘱时,则发动法定继承程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当然,若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如此能确保遗产分配既遵循公平原则,又兼顾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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