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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一般规定是什么

贺** 宁夏-吴忠 劳动争议咨询 2025.03.30 04:32:03 469人阅读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一般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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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一般规定,主要有这么一些方面。首先,就是因为要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了,这就好比两个人得先确定到底有没有雇佣关系,要是有分歧,那就算在这个范围内。

然后,像订立劳动合同了、履行劳动合同了、变更劳动合同了、解除劳动合同了以及终止劳动合同了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也都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就好像签合同的时候条款有争议,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了之类的。

还有因为除名、辞退、辞职、离职这些事儿引发的争议,这涉及到员工和单位之间的人员变动方面的纠纷了。

另外,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这些方面要是有矛盾,那也属于劳动争议。比如说工作时间到底该多少,休息休假能不能保障,社保福利有没有落实,培训机会够不够之类的。

再有就是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了,这可是直接跟员工的钱袋子相关的。

总之,这些规定就是为了清清楚楚地划定劳动争议的范畴,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要是双方在这些方面闹矛盾了,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30 09:2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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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一般规定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首先,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这是劳动争议的基础,明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后面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其次,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涵盖了劳动合同从产生到结束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纠纷都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而产生的争议,涉及到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行为以及员工离职的合法性等问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条件和权益。而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则是员工最为关注的经济利益问题。

这些规定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清晰界定劳动争议的范畴,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当双方在上述任何一个方面出现纠纷时,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规定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25-03-30 07:5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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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一般规定包含:对于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所引发的争议;由除名、辞退以及辞职、离职等情况导致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还有劳动保护等方面而产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宜而出现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清晰界定劳动争议的范畴,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当双方在上述各个方面遭遇纠纷时,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30 06:3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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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通常有以下一些规定:其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这是劳动争议的基础范畴之一,明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其二,关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方面所发生的争议,比如合同的具体条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合同的终止等情况引发的争议都涵盖在内。其三,因除名、辞退以及辞职、离职等行为而导致的争议,这些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人员变动方面的纠纷。其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些都是劳动者日常工作中非常关注的问题。其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经济方面的事项发生的争议,这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些规定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清晰界定劳动争议的范畴,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上述这些方面出现纠纷时,他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2025-03-30 06:0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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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通常有这样一些规定:其中有因为要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还有因为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像因被除名、被辞退以及辞职、离职等情况而产生的争议也包含在内;另外,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还有劳动保护等方面出现的争议也属于受案范围;同时,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在其中;除此之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都涵盖在内。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把劳动争议的范畴明确下来,从而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要是双方在上述这些方面出现了纠纷,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30 04:40:33 回复

对于劳动争议来讲,可以通过协商、调节、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具体说到劳动争议诉讼,则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这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每以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高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生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持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持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四)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六)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管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途期未作出仲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谈劳动争取事项向人民提讼;(七)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行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的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八)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对于劳动争议来讲,可以通过协商、调节、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具体说到劳动争议诉讼,则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这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每以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高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生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持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持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四)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六)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管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途期未作出仲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谈劳动争取事项向人民提讼;(七)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行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的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八)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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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6 13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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