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主观意图认定,要收集转让方知晓自身债务情况的证据,比如相关债务合同、催款通知等,证明其低价转让股权是故意削弱偿债能力。
(二)判断价格合理性,可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依据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产规模等因素确定股权真实价值,与转让价格对比。
(三)针对因果关系,梳理债务人财产变化情况,以及债权人债权实现受阻的具体情形,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判断低价转股权逃避债务,有这些要点:
主观上,要是转让方清楚有债务,还低价转股,想借此降低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可能算逃避债务。
价格是否合理,得看股权实际价值,参考公司财务、盈利、资产等情况。价格远低于真实价值,通常就是不合理低价。
若低价转股让债务人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两者有因果关系。债权人觉得权益受损,可起诉撤销转让。
结论:
认定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债务,主要从主观意图、价格合理性、因果关系三方面考量,债权人可诉讼撤销损害自身权益的转让行为。
法律解析:
从主观意图看,转让方明知有债务却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目的是削弱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这是认定逃避债务的重要因素。价格合理性需结合公司财务、盈利、资产规模等判断股权实际价值,显著低于真实价值就是不合理低价。因果关系上,低价转让致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二者存在关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当出现上述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债务情形,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转让行为。若你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认定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关键要点如下:
1.主观意图上,转让方在知晓自身债务的情况下,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试图借此削弱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这种故意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避债务。
解决措施:债权人需收集转让方明知债务却低价转让股权的相关证据,如转让前后的沟通记录等。
2.价格合理性判断依赖于股权实际价值,要综合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产规模等因素。若转让价格远低于真实价值,通常可判定为不合理低价。
解决措施:可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价格合理性提供有力依据。
3.因果关系上,低价转让股权导致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两者存在因果关联。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来维护自身债权。
解决措施:债权人要准备好证明低价转让与债权受损之间因果关系的材料,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 (一)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亏损; (二)因未国家政策调整而低价转让股权; (三)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人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