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彩礼是否退还需综合判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应退还彩礼,但如果同居时间较长且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等,可以适当退还或不予退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2025-04-03 18:53:25 回复
不一定,需要根据彩礼的金额,支付的方式,分手的原因等确定,需要进一步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2025-03-25 10:51:16 回复
1. 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证明)。
2. 您女儿的情况适用性
未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仅订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原则上需返还彩礼。
同居两年:若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如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法院可能认定“已形成事实上的共同生活”,从而减少返还比例(甚至不返还)。
未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若男方无证据证明因彩礼给付导致其生活困难(如负债、贫困等),法院可能驳回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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