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程的案件 和开发商签了总包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要交纳400万保证金的,签了合同后,向发包方交纳了100万元保证金,余下的300万在正式开工后交,正式开工后交工程地点是真实存在的。 为了推动工程公司也做了专业分包,将拆除和装修分项分包了出去!分包合同约也要交保证金,分包合同按主合同要求做的。 后因开发商和村里关系问题未处理好,造成工程推动不了,工程无法进行。 现在情况是: 拆除施工班组签了合同,交了100万元保证金,也将拆除场交接给施工班了的,就因为开发公司和村处理不好。工程无法开展。 后施工方,要求退还保证金,当年公司就退还了41万元左右。因为在项目公司已经支出了约
这种情况,施工方有权要求退还剩余保证金。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应承担责任。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开发商退还剩余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损失。同时,对于已支出的费用,需保留好相关证据。
2025-04-03 16: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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