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医院赠送的疗程因未单独收费,一般不存在退费情况。但要是医院虽名义赠送,实则将其费用算入其他已收费项目,像打包收费包含赠送疗程成本,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对应费用。
(2)当医院以赠送疗程吸引消费,却在服务过程中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要求医院退费且可能获得赔偿。
(3)若双方就赠送疗程退费有相关协议约定,应按照协议执行。
提醒:
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需保留好消费凭证等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医院将赠送疗程费用包含在其他已收费项目中,消费者可与医院协商,明确费用构成,要求退还对应费用。
(二)若医院宣传赠送疗程却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服务记录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医院退费并可能获得赔偿。
(三)若双方有赠送疗程可退费的协议约定,消费者可按协议内容与医院协商退费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说明双方关于赠送疗程退费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应按约定处理。
1. 通常医院赠送疗程是促销手段,未收费就无需退费。若名义赠送,实际费用已含在其他收费项目中,消费者可要求退还对应费用。
2. 医院用赠送疗程吸引消费,却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退费和赔偿。
3. 若双方协议约定赠送疗程可退费,按协议执行。
结论:
医院赠送疗程一般无退费问题,但当费用实质已包含在其他收费项目中、医院存在欺诈等违约行为或双方有可退费协议约定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费,甚至获得赔偿。
法律解析:
医院赠送疗程多是促销手段,未收费则通常不存在退费情况。然而,若医院将赠送疗程费用算入其他已收费项目,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对应费用。当医院宣传赠送疗程吸引消费,却在服务里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能要求医院退费并可能获得赔偿。要是双方有赠送疗程可退费的协议,就按协议执行。在遇到此类复杂情况时,为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作为律师,随时可为大家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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