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需经侦查机关许可;其他案件凭相关证件一般可会见且无限制,会见时要遵守监管场所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这类特殊案件时,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会见。而对于其他类型案件,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通常没有限制。同时,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司法公平的责任,不能有帮助被监视居住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等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如果您在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 若被监视居住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要经侦查机关批准,未经许可不能会见。
2. 其他案件中,律师持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能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通常没有限制。
3. 律师会见时要遵守监管场所规定,不能帮被监视居住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也不能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干扰司法诉讼。
1. 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有不同规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时,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会见。这是为保障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侦查的顺利进行。
2. 对于其他类型案件,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一般无限制。这保障了律师在普通案件中正常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律师会见要遵守监管场所规定,不能帮助被监视居住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也不能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
建议:律师应明确不同案件会见规则,严格依法依规行事。侦查机关对特殊案件的许可审查要公平、及时。监管场所加强对律师会见的监督,确保会见合法有序。
法律分析:
(1)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被监视居住人,律师会见必须经过侦查机关许可,若未经许可则不能会见,这是为了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出现阻碍案件侦破的情况。
(2)除上述两类案件外的其他案件,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能够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通常不存在限制,保障了律师的正常执业权利。
(3)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管场所规定,不能有帮助被监视居住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串供,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等行为,确保司法公平。
提醒:律师在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时,要准确判断案件类型,按规定申请会见许可;同时严格遵守会见规定,避免违法行为。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要会见被监视居住人,必须先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未经许可坚决不能会见。
(二)对于其他类型案件,律师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通常没有过多限制。
(三)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的规定,不能帮被监视居住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也不能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更不能有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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