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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陈** 浙江-衢州 取保候审咨询 2025.03.16 16:17:26 320人阅读

羁押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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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有下列情形可取保候审:可能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取保无危险;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申请取保候审,由公检法决定是否准许。

2025-03-16 20:5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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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符合特定条件可变更为取保候审,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由公检法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抑或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有权提出申请,最终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03-16 19:0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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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存在多种可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这体现了对罪行相对较轻情况的灵活处理。
(2)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取保候审,平衡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可适用取保候审。
(4)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避免超期羁押。
(5)申请主体广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有权提出申请,最终由公检法决定是否准许。

提醒:
申请取保候审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符合条件,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16 18:0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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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可由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患有严重疾病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以证明符合对应条件。
(二)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如阐述符合哪一条取保候审的条件,并表明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将申请书提交给对应的机关,即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出,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03-16 17:1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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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符合特定条件可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2. 申请主体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最终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建议:申请方应提前收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增加申请获批的可能性。相关司法机关在审核申请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快速且公正地做出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25-03-16 16:4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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