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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连带责任百分比赔多少?
连带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没有固定标准。各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
对外责任:全额赔偿。 内部责任:按过错或约定分担。
《招标投标法》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但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款很明确的告知我们联合体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联合体协议是联合体各方之间用来划分工作范围及权利义务的协议,是通过约定来实现的。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来规避责任。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可以请求债务人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这个不知情,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还是受欺骗担保? 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合同法》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十七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专业解答在法律框架内,多人负连带责任时,受害人可向全体或部分责任人索偿,责任比例按各自过错确定,若一方承担过多,可追偿其他不尽责者。连带责任包括债务共享,债权人对单个或所有债务人均有求偿权,执行方式多样,如同时、选择或转换执行,适用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合伙债务中,债权人有权对合伙人要求还款。
专业解答连带责任不分比例,各相关主体需共同且无差别地承担责任。权益持有者可要求任一方或全部承担。责任分配按责任大小或均摊,超负荷方有权追偿。连带债务涉及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的全面支付义务,债权人可对单个或全体债务人、部分或全部金额、随时请求偿还。执行方式包括同时、选择和转换式。
专业解答连带责任中,受害人可自由决定向责任人索赔,份额依据责任重要性调整,重大责任难分时可能均摊。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需全额支付,债权人可向单个或全体追偿。连带责任涉及民事责任,适用于如合伙债务。实施方式包括同时式、选择式和转换式,旨在保障受害权益和市场秩序。
专业解答视情况而定。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连带责任分摊原则依据各责任人责任大小决定,无法明确时则均等负担。债权人可向部分或全部债务人要求全额履行。若某责任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其份额,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若被追偿者未履行其份额,其他责任人需按比例分担亏损。确保公平分摊责任,维护各方权益。
律师解析 连带责任不划分比例,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一、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二、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三、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 1、同时式执行。 2、选择式执行。 3、转换式执行。
律师解析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比例由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 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对债务无过错的,股东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按比例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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