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冲动型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机会,减少因一时冲动而造成的婚姻破裂,具有积极意义。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让夫妻双方在情绪平复后,更理性地看待婚姻问题,谨慎做出离婚决定。
为更好落实这一规定:
1. 婚姻登记机关应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详细解读其具体内容和意义,提高大众认知度。
2. 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时,工作人员要清晰告知双方冷静期及后续申领离婚证的流程和时间要求,避免因信息不明导致误解。
3. 可以考虑提供婚姻辅导服务,在冷静期内帮助夫妻双方沟通交流,分析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矛盾化解 。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民法典对婚姻制度的重要调整,目的在于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段缓冲时间,让他们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结束婚姻。
(2)这60天的规定有着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前30天是冷静思考阶段,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3)后30天则是申领离婚证的关键时期,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请,否则之前的申请作废。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解除的谨慎态度,保障婚姻的稳定性。
提醒:
打算离婚的夫妻要牢记这两个30天的时间节点,谨慎决定是否离婚,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程序受阻,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一)打算离婚的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时,要清楚知晓这60天的规定。提前做好沟通和心理准备,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走向离婚这一步。
(二)在30天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充分沟通交流,审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看是否有挽回的可能。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一定要提前安排好时间,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避免因疏忽错过时间导致之前申请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依民法典,离婚有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起30天内,任一方不想离,能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这段期限满后的30天内,双方要亲自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就当撤回离婚申请。超期没申请,之前申请失效,想离婚得重新来。
结论:
离婚冷静期为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领离婚证,否则离婚申请失效,需重新申请。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30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这30天旨在给夫妻双方理性思考婚姻关系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30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申领期限,在此期间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错过,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失效,只能重新申请离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惑,无论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还是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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