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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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要及时收集男方宣扬其出轨行为的证据,除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外,像录音录像、相关文字材料等也可作为证据。
(二)尝试与男方沟通,表明其行为已侵权,要求停止宣扬,协商解决纠纷,争取和平化解矛盾。
(三)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若男方行为涉嫌诽谤罪,女方则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民事层面,男方四处宣扬女方出轨,一旦超出合理界限,极有可能侵犯女方名誉权。这是每个人保护自己名声、不让他人侵犯的权利。要是女方因男方传播的信息,社会评价降低,可要求男方停止侵权,如不再宣扬、消除坏影响、恢复名誉,还能索要精神赔偿。
刑事方面,男方要是编造虚假出轨事实恶意传播,情节严重就可能涉嫌诽谤罪。此罪是自诉案件,女方得自己去法院起诉。女方得先留好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说法等,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商或打官司维权 。
结论:
男方到处宣扬女方出轨,超出合理范围可能侵害女方名誉权;编造虚假事实恶意散布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诽谤罪,女方有权维权。
法律解析:
在民事层面,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可维护自身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若男方宣扬行为致女方社会评价降低,女方能要求其停止侵权,像停止宣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方面,编造虚假出轨事实恶意散布且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此为自诉案件,女方要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女方需先固定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再依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权。要是遇到此类困扰,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男方到处宣扬女方出轨的行为在不同法律层面有不同定性。民事方面,若超出合理范围,构成对女方名誉权侵害。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维护自身名誉并排除侵害的权利,当传播信息致女方社会评价降低,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方面,若男方编造虚假出轨事实恶意散布且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此为自诉案件,需女方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女方要及时固定男方宣扬行为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2. 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
3. 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具体情况,果断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追究男方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1)民事层面,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有权维护自身名誉不受侵害。男方肆意宣扬女方出轨且超出合理界限,致使女方社会评价降低,此行为侵害女方名誉权。女方可要求男方停止侵权,消除不良影响,恢复自身名誉,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刑事层面,男方编造虚假出轨事实恶意传播,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涉嫌诽谤罪。作为自诉案件,女方要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此过程中,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是有力证据。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商或诉讼来维权。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根据自身实际案情,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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