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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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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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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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面临羁押期已满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首先要清楚了解案件所处的阶段,是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
(二)积极与相应的司法机关沟通,了解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向,提供能够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或信息。
(三)如果认为自身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未被及时办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聘请律师提出申诉等方式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羁押期结束,并非就得在当天取保候审。按法律,案子在规定时间内没办完,嫌疑人、被告人该被释放;要接着查案、审理的,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羁押期限到了,司法机关会依案件情况做决定。符合条件像可能判轻刑等,能办取保候审;不符合但要继续侦查审理的,可能转为监视居住;认为不该限制自由就直接释放。所以,是否取保得看具体情况 。
结论:
羁押期已满,并非当天就必然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若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此时处理方式多样。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后续动作。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就可办理取保候审;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仍需继续侦查、审理,也会变更为监视居住;要是认为不应再限制人身自由,便会直接释放。所以羁押期满当天是否取保候审,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羁押期已满并非当天必然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羁押期限届满时处理方式多样。
首先,若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符合条件时可采取不同措施。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诸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司法机关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其次,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仍需继续侦查、审理的,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
最后,若司法机关认为不应再继续限制人身自由,会直接释放。
可见,司法机关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在羁押期满时做出最恰当的决定,羁押期满当天是否取保候审需结合实际情形判定。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赋予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根据案件办理进度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进行处置的权力。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只是可能被取保候审的前提。司法机关要综合判断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比如案件证据基本完备,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那么办理取保候审可能性较大。
(3)监视居住作为另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仍需继续侦查、审理时发挥作用。这确保案件能继续推进,同时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4)直接释放体现了司法公正,当认定不应再限制人身自由,及时解除羁押,还公民自由身。
提醒:
羁押期已满是否取保候审存在多种可能 ,若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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