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妻离婚一年半了,儿子十岁半,抚养权归我。前妻以前曾几次表示要跟我争抚养权,现在又说不跟我争了。我不相信她的话,想让她写一份不争抚养权的协议,公证一下。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孩子以后自己提出要跟她过,抚养权是否能变更?
你好,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需公证协议就有效。但关键要看协议约定内容是否完善,如果不完善,势必以后会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委托我们律师代写相关的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8-03-04 10:59: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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