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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跨省抓捕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最终能否取保由办案机关决定。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明确法定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还有特定身体状况及羁押期限问题等情况,都在可取保范围内。跨省抓捕只是案件办理的一种执行方式,与能否取保候审没有必然关联。只要被跨省抓捕的嫌疑人满足上述法定条件,其本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就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证据情况、嫌疑人过往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若对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02-14 19: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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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捕和取保候审确实没有必然关联。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其严格法定适用条件。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适用。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能取保候审。最后,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的,也可采取取保候审。
若被跨省抓捕的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本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要全面、细致地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从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嫌疑人过往表现等多方面考量,审慎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以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合理推进 。
2025-02-14 19:3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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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省抓捕和取保候审没啥必然关联。取保候审是刑事措施,得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用。
2. 像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或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会有社会危险;身患重病、怀孕等且无社会危险;羁押期到但案子没办完,这些情况能取保候审。
3. 若跨省抓捕的嫌疑人符合条件,本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能向办案机关申请,由办案机关结合案情决定批不批准 。
2025-02-14 18:4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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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跨省抓捕只是一种执法行动方式,和是否能取保候审不存在直接关联。它体现的是案件涉及范围广、执法协作的情况。
(2)取保候审有明确法定条件,涵盖罪行较轻的,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3)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关键看采取取保候审是否会引发社会危险性,这需综合判断。
(4)基于人道主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在不具社会危险性时也可取保候审。
(5)当羁押期限到了但案件没办完,为保障程序继续,也可采取该措施。只要符合条件,相关人员就能申请,最终由办案机关决定。
提醒:
若涉及相关情况,判断能否取保候审要依据法定条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2-14 17:4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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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取保候审条件很关键。对于被跨省抓捕的人,要判断是否符合那几种可取保候审的情形,比如看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或是否存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
(二)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能证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情况)等。
(三)确定申请主体。本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明确表达申请事由及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2025-02-14 17:23:40 回复